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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一 座 坟 茔(一)
oldshao 发表于 2008-06-17 16:22:16
(一)
他在自家的一帮孩子中排行老三,取名“传常”。传常上有姐姐和哥哥,下有一个弟弟。在以栽种棉花麦米为主的佃农家中,生活经常捉襟见肘,举步维艰,以至于在后来的岁月中,他曾这样告诉自己的女儿:解放前,家里从未用过毛巾,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毛巾”。家中的女人将棉花纺成粗布,做成袜子。袜子穿到破得不能再穿的时候,母亲就把它用剪刀劈开,劈开的破袜布就是我们一家人洗脸洗脚的“抹布袱子”。
姐姐出嫁了。哥哥被捉去充了军。传常在读了几天私塾后,被家人送到街面上的药铺做了学徒。那年他十二岁。
药铺经营中药材。白天,传常在柜台里帮着师傅按照客户的药单,用秤杆一样一样地称出所需药材的重量;晚上,传常就在园子里就着月光或者青油灯,打理各种药材:或用手指将药材的小果子一点点地碾成细末,或用菜刀将药材的长秸秆一刀刀地切成细丝。活计的劳累,还能使人忍受,令传常不能忍受的是,药铺常常帐货不符,老板明知是师傅所为,又不敢直接拿师傅是问,就用传常“出气”,“杀鸡给猴看”。多年后,传常又这样对他的女儿说,老板有一根尺子,稍有不顺,掰开他的手心就狠命地抽起来……
一天夜里,传常揣着又红又肿又疼痛的双手,偷偷地从药铺的后门溜跑回家。黑灯瞎火、心急火燎,他滚到了一条又脏又臭的小河中。他用两臂拼命扑打水面,总算从小河里爬上了岸滩。浑身湿透了,肚子里也灌满了小河的脏水,终于在黎明时分,传常抖抖索索地敲响了自家的大门。披衣出来的父亲看见了他,二话不说,随着一声大吼“滚回去”,拖起他的胳膊就朝户外的大路走去。
尽管学徒生涯历尽屈辱、历尽辛劳,只要有空,传常就会看书自习。所幸的是,做药铺的学徒,要会写药单,时间一长,他练就了一手极其工整秀气的毛笔字;包药材需要用纸,铺子里常常会收购一些人家不要的旧书进来,这些旧书在未拆成一张张包装纸以前,就是传常用以自学的课本。令人费解的是,他的这种读书方式,不知通过何种渠道,竟然遗传给了他的女儿!以至女儿在文化大革命中,常常跑到染料商店去,寻找准备用作染料包装纸的废旧书籍阅读。当年传常用这种方式读到的书是唐诗宋词和《红楼梦》;其女儿用这种方式读到的书是《诤友》、《我同时代人的故事》、《真正的人》等等等等。
尽管农家佃户的生活异常艰辛,传常依然是那个兵荒马乱的年头、那个乡村“旮旯湾子”里的幸运儿——因为一向体弱多病,躲过了历年的抓壮丁、服兵役。在传常进入二十岁那年,家里为他娶了一门媳妇。不久,这个地道的农家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南珍”。
传常继续在药铺干活,从“小学徒”变成了“大徒弟”,又变成了“帮工”。所谓帮工,就是比原来多了一些自由,可以领到一些工钱,可以抽空回家干些农活:割割麦子、拔拔棉梗。
……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他是人民大救星!”
“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哪里有了共产党,哪里人民得解放!”
——黑暗的旧社会一去不复返了,人民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新中国”。
党和政府规定的新中国成立日是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由于各地的政治地理不尽相同,传常的家乡实际在四九年的初期便成为了中国共产党正式进驻和行使职权的区域。
传常像所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由衷地感激共产党、感谢毛主席使自己“翻身得了解放”——从一个挨霉受气的学徒和帮工“翻身”成了堂堂正正“国家的主人”。对于一派欣欣向荣的新中国,传常充满了由衷的热爱和巨大的激情!传常很快从中药铺子中出来,加入“同志”的行列,走上革命的道路。这就是说,他的“革命”生涯开始于新中国正式成立之前,这又意味着:当他年届六十从工作岗位退休后,满可以享受“离休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当然,这是后话。
